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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不及格奸臣 第24章 北疆风又起

方源自认自己不是个好说话的人,路上,和东厂的队员们在一起,所有人都觉得他很好说话,这让他觉得自己怕是管不住这支队伍了。

所幸,他发出的每一项指令都能够得到执行,方源也感觉到,这个时代的士兵的诚意,谁对他们好,谁就是他们的兄弟,他们就愿与他生死与共。

在战场上,只有团结一致才能让更多人活下来。

所有人都知道,作为明年或者后年,北伐大军的一部分,这个千人队在二十万大军里,连个水花都算不上,不过,幸好,马匹管够,装备齐全,一人双马,这是朱棣所能做到的极致了,方源顶了锅,总算为东厂谋得了一些好处,大家也很感激他。

只有继义一个保镖,方源自己都得小心一点,他一直在想,自己是不是搞一支手枪加上一把匕首出来防身用,就像遇到上次那样的突发事件的时候,至少不会拖人后腿。

第二天扎营的时候,方源打发了继义离开之后,第一时间进入了戒指空间。

“掌控东厂任务已经完成!”方源已经很久没有关注空间里的消息了,这一次一进来,居然有这么一条令他兴奋的消息,本来,他以为东厂都被流放了,完成任务更是无从说起了,却没想到系统却认定他完成任务了,这让让他万万没想到,他也不知道系统是怎么认定的。

可能是得到了这支千人队的认可,就是系统认定的基础吧,方源只能这么想。

方源拿出了手枪和弹夹,还拿了两把匕首,打算自己一把,继义一把,出来的时候,也没有激发系统的任务,方源有些庆幸,不过,他还是决定以后少用里面的东西,用一件少一件,还是等保命的时候再用吧。

“好刀啊!削铁如泥!吹毛断发!”方源将匕首交给继义,这家伙爱不释手,连拿来试了风次,差点还伤到了自己。

后世的军用匕首,基本上都是合金或钢的,加入了铬、镍等稀有元素进行锻造,硬度和锋利程度当然不可同日而语。

“收好,别伤到了自己!”方源看着继义大和尚一蹦三尺高,舞着匕首连续几个纵跳,连忙提醒这家伙。

在后世,这样的匕首根本算不了什么,但是,在这里,却是一个大杀器,尤其是对于继义这种善于近身肉搏的高手来说,一寸短一寸险,用得好,确实能够发挥最大的效力。

一连10天多天,方源他们都在赶路,很快便进入了北方地区,一望无际的平原,偶有山岭出现。

对于料峭的北方春天,方源真的不太适应,俗话说,下雪不冷化雪冷,方源确实体会了一把这样的春天寒意,东厂的队员们似乎早已适应了这样的寒冷,他们的许多人长年都奔波在外面,当年在锦衣卫是这样,现在加入东厂也是这样。

他们大多都是世袭的兵士或军户,方源觉得叫他们番子实在是不雅,所以决定用后世的队员们来相称呼,这样会好一点,至于百户还是百户,方源这个伯爷才是千户,确实有些小了。

方源没在意这些,职务这东西,得看自己的,替皇帝办事,职务根本就不是问题,到现在为止,方源再也没有想过,去当一个安稳的房山伯了,没有了权力,去帮老姚看坟,连牌位都保不住,从那时,方源便决定了,走进这个权力的中心来。

大隐隐于朝才是最高境界,之前,方源一直担心引起朱棣的注意,现在,他反而担心朱棣不注意自己,他知道,这支队伍里,肯定有很多皇帝的探子,他不介意,只有这样,朱棣才会放心用他,才会放心给他权力,始终靠着老姚的牌位是不行的,人一定得靠自己,方源下定了决心,照着自己想的路一直走下去。

夜晚,方源一边巡视着营寨,一边想着这些东西,看着队员们连日赶路的憔悴,方源有些不忍心,但是,每当他一到来,队员们马上便会精神一振,赫然站将起来,精神头便不一样了。

方源不知道,这是自己的魅力,还是大明的魅力,大明的军户一直是一批最优质的文武双全力量,这些士兵都是从优秀的军户之中选拔出来的,百里挑一也不为过,他们的眼神之中,散发出来的,都是绝对的忠诚,这是一代一代的精神传承。

寒风中,方源彻夜难眠,他不知道此去北疆,自己会成为一个什么的人,能够做些什么,会不会牺牲在那里,死了能不能穿越回去,他想了很多,睡不着。上一次充其量只是一场小规模的战斗罢了,参与这样的大战,方源心里也没底。

和平年代,枪还是军训的时候摸过几次,上阵打仗那是头一回,方源还是有点紧张的,那可是真打仗,要死人的,冷兵器的打仗,血流成河那场面,方源都不敢想像。

“跪下!”方源正想得入神的时候,突然听到账外传来一声厉喝,紧接着便是有人拔出刀来的声音。

方源和衣而出,发现自己帐外泥泞的土地上,继义正摁着一人,他很用力,对方被摁得跪倒在地,蜷缩着,瑟瑟发抖,方源向前一看,感觉像是个孩子。

方源走近,定睛一看,确实是个孩子,满脸的稚气。

方源示意继义放开他,继义犹豫了一下,还是执行了方源的命令。

对方在泥地里喘着粗气,身体不停上下浮动着,方源上前一步想将他扶起来,突然,对方眼神一厉,瞬间发力前冲,像狼一般扑向了方源。

方源反应很快,闪过了对方的攻击。

“嗷!”的一声从对方的喉咙里响起,他又扑了过来,两名军士连忙护在了方源的身前,方源退向了后方。

军士拿出长刀顺势劈向了那个孩子。

“刀下留人!”方源喝道。

两名军士听到了方源的命令,想硬生生收住刀,由于距离很近,下意识的出刀,发力很猛,收刀有些不及,眼见刀便劈到少年身上。

说时迟,那时快,一条狗不知道从哪里窜了出来,狠狠地撞向了两人的刀面之上。

“旺,旺旺,旺旺旺。”狗撞开刀,落地之后,一个打滚,翻身而起,马上护在了少年身前,不停地朝众人叫唤着。

少年站起身来,怜惜地抚摸着那只狗,看到狗也受伤了,血在向外直冒,他看向众人的眼神更加的狠厉。

少年刚想再度扑上来,忽然便晕倒在地,狗狗见状,马上跳向前去,用头轻轻的蹭着少年,也倒到了少年身上。

“继义,救人,救狗!”方源示意继义。

有人说,见的人多了,就越喜欢狗,方源觉得很有道理。无论贫穷还是富贵,疾病还是健康,哪怕遇到生死,它们都会不离不弃。

继义将一人一狗抱向了篝火边,方源示意军医过来包扎一番。看到这少年几乎全身都是伤,狗也是。

“都是刀伤,谁会这么狠心,连孩子和狗都不放过。”老军医包扎着,一阵嘟囔道。

方源仔细一看,少年身上大伤小伤无数,最深的一道在胸口,似乎还没愈合。

方源也想不通,根据地图显示,他们现在刚出了北平,还在大明境内,大军赶走了鞑子,治安还算不错,有什么人居然狠心地冲着一个孩子下手。

“我们看到人进了你们的营地,把人交出来,否则,别怪我们不客气!”这时,营地入口又是一阵喧哗。

“你们是什么人?滚一边去!”军士呵斥着对方,随后,似乎双方都拔出了刀。

方源听到了声音,连忙赶将出来。

“鞑靼人?”方源与陈琛走近一看,看清了对方的装束之后,问道。

“我们是鞑靼使团,汉人,识相的话,交出刚才逃进去的那个狼孩,他咬伤了我们首领,我们要杀了他。”对方看了看方源和陈琛,凶悍地表明了自己的来意。

方源觉得自己的脸太白了,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总是容易被人忽视。

“滚!这里是大明,不是你们草原。”方源迎着对方狠厉的目光,直接下达了逐客令,对方也就30来人,就敢挑衅一个千人队,方源不知道对方哪来的胆子。

“将军,我们是太师的使团,前来向大明和亲的,请贵方交出那名狼孩,给我们一个交代。”这时,对方阵营之中,走出一个长衫文士,如是说道。

“和亲?”方源一听,马上便是一阵冷笑,鞑靼估计是被打怕了,居然也想到了这招,看样子,草原上还有不少汉奸啊,方源看想那文士装扮的人,居然还拿着一把羽扇,不禁鄙夷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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