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言情小说网

补魂:道侣儿子齐上阵 第二十八章 小崽子

“老姐,别说得那么直白嘛,我保证不会再发生了行不,我以后一定注意。”木风眼神飘逸,告诉自己别犟,安抚就行,这一招果然管用,于美丽的脸色好看不少。

“姐,不过你是怎么知道的,不会我已经上头条了吧。”如果是这就有点吓人了。

“想得美,还是你想上,要不要姐帮你一把。”对面的女人危险的眯着眼,一副木风敢要她就敢做的神情。

“别啊姐,我就开个玩笑。”还好,不然他都不敢出门了,想想头条挂着‘某十八线开外男星宴会被人下药艳照’的标题,他想死的心都有。

“你没事我就挂了,我还有事呢,回来得请我吃大餐,我都吓瘦了。”说完还象征性的捏了捏自己的脸颊。

“好好,请你,拜拜。”没等对面再说话木风赶紧挂断,他要睡觉了,他还乏得很。

第二天吃过早饭,一行人就坐上了去往京都的飞机,木风被送回了老宅,王大老板则只能继续马不停蹄的赶往公司,谁说老板闲,老板忙起来也是睡得比狗晚,起得比鸡早。

木风回老宅就与老爷子一起去散步,地址么就是河滨那里的公路。

“小风风啊,还记得我第一次遇到你就是在那片小树林呢,你那脸色差得,我都以为我是不是老了,看见了什么不该看的东西;那时候啊,我看你特别像我家不见了的小孙孙,细看才发现你们长得可一点也不一样。”老爷子沉浸在那段往事中,因为与这孩子有关的记忆不多,所以想想好像才发生不久一般。“你看你都长这么大了,我都还不知道我家小枫在哪呢。”

“爷爷,他会过得好的,你这么挂念他,他一定在某个地方好好生活着。”木风也想起来他那时候的事了,那时他才病愈不久,王家他自己进不去,就等在这里,等老爷子散步经过看上几眼。

刚开始几天来一次,慢慢的过段时间才来一次,老爷子估计也看他看见太多次了,慢慢的就搭起了话,他们就是这么再次相熟的,也就只是相熟而已。

“但愿吧,唉,是我那时感情用事了,走吧回去了,估计明阳也快回来了。”老爷不想再往前了,老了,体力大不如前,回家葛优躺躺一会儿。

木风就这样在老宅住了段时间,期间王明阳没多老实,却也没多过分,毕竟是在家里,这还没明媒正娶呢,总还是要有些顾忌。

学期快结束了,木风还是在期末考试前一周回到了学校,这回王明阳倒是没能跟着走,公司的股东大会快到了,有些事情该做个了结了,只不过木风身边多了两个贴身保镖,虽然木风极力反对,最终却也只能妥协,不得已,木风只能带着他的贴身保镖奔赴期末的考场。

期末考试以后,木风又奔赴在了翻剧本赶通告的路上,他参演的电影开始宣传了,这期间还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情,给电影拉了一波免费的热度,剧组倒是乐坏了,可木风就没那么高兴了。

木风那晚参加晚宴的照片被人爆出来了,问题是这照片拍的正是木风被王明阳抱出来的那一幕,能够无声无息的把这种照片放出来,可以想象背后也是有人的,狗仔真是无孔不入啊。

但也因此木风这个不太重要的配角被导演拉出来跟着一起做宣传了,预告片里还有了他的戏份,拍的时候没什么感觉,但这么一剪辑,木风饰演的那人倒是多了些仙气飘飘的感觉,再配上木风那张神级美颜,无数男女老少都在跟帖‘我可’,也算是福祸相依吧。

只不过每次被问及这张照片木风都要想方设法打太极把媒体狗仔糊弄过去就是了,还好那时候灯光本不是很好,王明阳正低头,面孔模糊不太看得出来,熟悉他的看出来了也不敢乱传,这才没有把人扒出来。

转眼半个多月就过去了,这天半夜,王明阳从梦中醒来,惊讶的抚摸着木风的小腹,他们两个真是厉害呢,一次就中招;木风迷迷糊糊间感觉有什么在自己的肚皮上摩擦着,伸手抓住那作乱的手,捣什么乱呢,他还想再睡会。

“睡吧,还早。”温柔的声音从身后传来,靠着温暖的胸膛木风再次沉沉睡去,虽然过程是快乐的,但结束了也是真的累;王明阳搂紧怀中斑驳的躯体,也沉入了梦乡,他们有小崽子了,未来他们将迎来一个小生命。

“真的让我休息?”木风还有些不敢置信,前段时间恨不得让他每天去工作,现在却让他在家里休息,这是唱的哪一出。

“嗯,假期你就休息吧,于美丽那边我会跟他说。”王明阳享受着木风给自己整理衣服,这是最近他们新增加的夫妻情趣,他喜欢木风对他的穿着动手动脚,就这样搂紧爱人的腰,看他给自己打领带,系扣子,简直是一种享受。

“随便吧,反正我也不想出去,热死了。”能躲懒为什么不呢,他觉得最近他有些困乏,不想动。

“嗯,你好好在家陪陪爷爷,我去给小崽子赚奶粉钱。”王明阳还是忍不住说了出来,只可惜听的人只给了他一个大白眼,就当日常贫嘴了。

“走吧,去吃早餐,爷爷都要散步回来了。”木风踮起脚尖亲了亲男人的唇角,一溜烟逃离了男人的怀抱,王明阳有些可惜了,他想要的不是这种轻轻地亲亲,他想要的事更深入一些的亲亲,可惜,错过好机会了,不过么,来日方长。



  飞卢小说网 b.faloo.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优质火爆的连载小说尽在飞卢小说网!,
上一章  回目录  阅读下一章
(按左右键翻页)
补魂:道侣儿子齐上阵书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