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言情小说网

体坛:内线神王 第五十二章 球鞋大卖!这就是林的价值!(求花求票求赏)

“尼古拉·武切维奇背打林昊无果,居然被对手抢断了!”

米国,奥兰多安利球馆。

场边的解说员语速飞快:“让我没想到的是,武切维奇居然完全背打不动林昊!”

“两人的吨位上,林昊确实占优,但是背身单打也是有技巧的!”

换句话说,武切维奇技巧上绝对没问题,但依旧没能撼动林昊,那只能是力量上,被林昊完全压制,无力反抗!

尼克斯的反击自然是不会拖泥带水,JR·史密斯助攻伊曼·香波特快速两分,袭篮得手!

6:3,纽约尼克斯继续扩大自己的领先优势!

魔术进攻,小佩顿还是选择交球内线的武切维奇。

这一次,武切维奇背身打不动林昊,果断转身过来,面框单打林昊!

只可惜,这一球他没有被林昊抢断,却是被林昊空中大帽拦截!

篮球直接被扇飞出界,武切维奇一脸沮丧,而林昊则是一脸淡定,仿佛无事发生!

现场的魔术球迷,也是一片鸦雀无声。

从开场一直到现在,主队都是被客队压着打。

甚至连球队唯一可以接触到全明星边缘的尼古拉·武切维奇,都被林昊从攻防两端打爆的体无完肤!

就这,他们还有什么脸面去对林昊冷嘲热讽!

现场的气氛逐渐压抑,林昊带给魔术球员们的压迫感,更加让球员们感到压抑!

更要命的是,林昊这个恐怖的梦魇,居然打满了首节的全部12分钟!

首节战罢,林昊轻轻松松高效轰出22分+11篮板+3盖帽的超级数据,帮助球队35:17,领先了主队18分之多!

林昊单节再度打出22+11的两双表现,让他今天这场比赛再一次引起了米国球迷们的广泛关注。

尤其是一部分对于球鞋还颇为了解的球迷,看到林昊脚上穿着的AJ13,顿时心中发痒!

“林昊脚上的那双AJ13可真是帅啊!”

“没错,穿上AJ13,林昊又是罚球线暴扣,又是滞空拉杆,单节还拿了20+两双,我也想沾沾他的气运!”

“不多说了,我先去GOAT上买一双AJ13熊猫了!”

“我已经下单了!这鞋在林昊脚上显得更帅更酷了!”

林昊首节爆炸的表现,社交媒体没有太过火爆,反倒是米国的各大球鞋销售平台,流量激增!

其中下单数量瞬间暴涨的,无他,正是林昊今天换上的新球鞋——AJ13熊猫!

原本这双球鞋的市场销量就不算低,此时此刻,却猛然激增了一倍还要多!

就连二级市场上的价格,都普遍飙升!

“看到了吗,这就是林昊的市场价值!”

AJ13在球鞋市场上突然激增的销量,以及突然暴涨的价格,让耐克高层直接召开了紧急会议。

“谁说中锋不卖鞋?林昊今天让AJ13暴涨的现象,就是让中锋不卖鞋这句话不攻自破!”

“这种级别的球员,我们怎么能让他流落到其他品牌商的手中呢?!”

“看来先前我们让林昊代言AJ,都是有些小瞧他了啊!”

“是的,林昊完全有资格拥有属于自己的独立签名球鞋合同!”

AJ13在球鞋市场的热度还在飙升,耐克高层却已经下定决心,提升给林昊的报价合同金额,以及球鞋合同等级!

不止是耐克,球鞋市场上突然波动的现象,也让其余的几大公司,为之哗然。

安德玛、李宁、安踏以及阿迪达斯,纷纷召开了紧急会议,全都在商讨有关于林昊的球鞋代言事项!

不得不说,原先他们只是觉得,林昊拥有签约的价值。

现在,他们都看见了林昊的带货能力以及商业价值。

这种级别的球员,谁能拿下,那就是拿下了新一代的科比、詹姆斯,甚至是新一代的迈克尔·乔丹!

世界各大球鞋厂商的明争暗斗,正在奥兰多安利球馆擦汗的林昊,并不知道。

第二节比赛进行到官方暂停。

官方暂停结束之后,林昊带着其余几名首发,重新回到场上!

魔术这边同样是换上了首发阵容,但是武切维奇登场之后的神态,显然跟比赛尚未开始的时候,截然相反!

“从尼古拉·武切维奇的眼中,我只能看到对林昊深深的畏惧!”

场边的解说员,看出了武切维奇眼神之中透露的信息:“双方核心球员根本不是同一个级别,这场比赛的胜负已分!”

连球队主将都在眼神之中透露出了对林昊的畏惧,这场比赛,奥兰多魔术靠什么去赢?!

比赛进程,也跟场边解说员料想的一样。

第二节后半段,武切维奇甚至有意的减少了自己在内线的球权,更多的让队友们在外线终结得分,自己只是完成篮板的冲抢与保护。

他以为放弃个人进攻,就可以避开恐怖的林昊。

殊不知,林昊的恐怖,如影随形!

就算只是想抢枪篮板,天朝中锋也没能让武切维奇如愿!

半场战罢,赛季场均篮板数上双的武切维奇,仅仅摘下可怜的2个篮板!

反观林昊,半场结束,已经轰出了36分18个篮板的大号两双!

(求各位读者大大多多打赏鲜花票票支持,更新绝对给力,每天都是大爆发更新!!)



  飞卢小说网 b.faloo.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优质火爆的连载小说尽在飞卢小说网!,

清明踏青快乐读书!充100赠500VIP点券! 立即抢充(活动时间:4月4日到4月6日)

上一章  回目录  阅读下一章
(按左右键翻页)
体坛:内线神王书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