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另一个人的自己,时常会覆盖真实的自己。
我的性子向来散漫,贪玩,温莎说我是把梦想埋在心里千年不发芽的的那种人。
比如我就不爱参加文学院里组织的各类文学竞赛,为了竞赛而写总让我发挥失常,在我看来,写作这东西最最不能勉强,文字的灵感好比大自然中的闪电,微雨,花开,自然而然发生的事。
但我爱把偶然思索、捕捉到的文字记在手账里。有些人对文字天生无感,他们看视频不看小说,那些瞬间的情绪与感觉,过后就只凝固成回忆的淡影,弱化成神经元里的明灭信号。
有一次一本手账落在焦震那里,他自作主张的翻开看了,又在后面加了句俏皮评语:“外表疯癫,心事无边。”
我看到他龙飞凤舞的字笑笑,“呵,你偷看人家秘密还不说好话。”
他也笑,老气横秋的劝导我,“好的文字还是有人看的好,我早就说过,你很才气,假以时日你会很有出息的。”
我问,“你这么卖力夸我,是让我去参加竞赛?”
“并不,我认为依你现在的水平,可以尝试着写小说。”他取过我手中的本子,放在书桌上,随即牵我的双手,鼓励的眼神看着我。
我嘟着唇表示不满:“焦震先生,不要以恋爱之名逼迫我跟你一样钻研学术,小心我跟你绝交呦。”
他生气,轻拍了下我的头,“没良心的丫头,给你3秒钟时间,把‘分手’,‘绝交’从你的语言里消灭。”
“是,遵命。”我理亏,又犯了他老人家的忌讳。
写就写吧,应付交差好让他心安,但我才不管写的好坏,花两天时间写了两部带点轻科幻色彩的,先发给武爽跟温莎过目。
温莎惊讶,“可以啊梦丝,这部《云裳》写的不错,看的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武爽则笑话我,“你看你写的,‘这雪下得真好,可惜把鞋踩脏了。’啧啧,好人家的孩子总是烂漫又天真。”
温莎也刷着手机屏幕认真的指点,“梦丝你太灭绝了吧,‘旧爱如豆腐,倒地不可扶?’”
我被她俩的评审逗得咯咯笑,“本来么,破镜难再重圆,补丁衣服没法穿。”
说完,我黯然地想起晟宇。当初决绝的与他分手,心不是不痛的,感情的事可以慢慢的开始,但非得分开时就该速速结束,免得空付时光,又被对方看轻。
发给焦震看,他很客观的回了两个字:“尚可。”
再后来……温莎帮我把小说发布到学校的公众号上,出乎意料,浏览量还蛮多。
上下学的路上有调皮的男生在我背后吹口哨,追赶几步上前问我:“啊,你就是梦丝,学习好人也漂亮的那个?”
我脸红。
更有文艺的女生过来眨着纯真的大眼询问我:“《早安泼尼松小姐》什么时候写续集?”
我不好意思的笑。
内心旁白道:“交差的好吗,谁耐烦写续集。”
焦震又给我下了任务,“写长篇吧,10万字以上的那种。”
“啊?”我吓得下巴快掉下来。
“人在压力下才能释放出更多潜力,梦丝,无忧无虑的生活惯坏你。”他说话的语气像个长辈。
我无力的坐在那里双手托腮审视着他,人是帅,老学究的性格一点都不可爱。唉。
他乘胜追击,“梦丝,聪明如你,一个月写4万字绝对没问题,先列好大纲给我过目。”
“如果我抗拒,不写呢?”我问。
“十天以后再来找我。”他威胁。
不找就不不找,我拎起帆布包就走。他头也不抬,任由我去开门。
“你真的忍心十天不见我?”我回头问。
“也许吧。”他模棱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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