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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荣誉 第0009章.惊梦一场

小说:最高荣誉  作者:元薇  回目录  举报

我看到这里,实在是忍不住,嘴里轻轻地骂了几句:“简直是胡说八道,荒谬之极。”

还没有等我把纸片揉成一团,一阵巨大的敲门声从门外面传来,谁这么晚了还在敲门,我顿时警觉起来。

期间还夹杂着一个男人的粗嗓子,“里面有人吗?开门快开门,再不开门,我就要走了!”

我猛的惊醒过来,这么晚有人还找我,一定有要紧事。

不过,当我站起来的时候,我发觉我实际上是趴在桌上站起来的。

这才意识到自己刚才其实是做了个梦,而桌面上的闹钟并没有到大半夜,时间只是晚上十点钟。

白天上课忙活了半天,晚上又喝了几杯酒,再加上我的学生小钱让我很不省心,搞得我精疲力竭,就在不知不觉中趴在桌上睡了一觉。

仔细看时,杨默送给我的那个日记本并不在鞋柜上的那堆臭鞋中,我心里一惊,回过头一看,只见日记本还好端端的摆在桌面上,并没有被我打开,这才稍稍放下心来。

不过,是谁把它放在桌上的呢?

小钱呢?

小钱也不在了,她什么时候走的呢?

这时,门外又响起一阵敲门声,“老师,你的快递,一坛辣椒酱。”

我很快想起,我的父母从老家给我快递了一坛辣椒酱,从快递网络的时间来看,应该是这个时候送到的。

当我狼狈的整理了一下头发,对外面答应了一声,打开门看的时候,和我预料中的一样,只见快递员手里捧着一个包裹,从他的表情上看,已经很不耐烦,这个快递员是个新面孔,以前从来没有见过。

“老师,你今天是怎么了,平时我只要在外面轻轻的敲一下,你都会很快给我开门的。”

我没有直接回答他的问题,就问道:“怎么会是你,今天小杨怎么没来?!”

听我这么一说,快递员一愣,随即答道:“是哪个小杨?!我们公司人很多,我记不太清楚。那就麻烦你赶快签字了吧,我也要下班回家了。”

我仔细看了看地址,果然是我父母从乡下给我寄过来的,就连忙向他说一声抱歉,草草签字之后就将他给打发了。

我将包裹掂量了一番,发觉倒是挺沉的,透过厚厚的包装,我分明嗅到一股辣椒酱的香味,这对我来说是绝妙的美味呀。

突然间感觉肚子一阵饥肠辘辘,我迫不及待的把包装给剪开之后,从里面掏出了一只古色古香的坛子,这是我们老家使用的泡菜坛子,然后从冰箱里面摸出一包快餐面,以最快的速度打开,然后泡上开水,几分钟之后,一碗热气腾腾的辣辣的快餐面就新鲜出炉了。

说来说去有点遗憾的是,我从小到大都是在学校里度过的,在家的时间很少,自然也就没有机会接触锅碗瓢盆呢,而到了这家学校教书,我除了下馆子,其余解决温饱问题都是在学校的食堂里面搞定的。

所以,我的厨艺到现在为止,可以说基本上等于零。

这也许是我现在单身的一个原因之一吧,因为现代社会,还算是一个男权社会,有一句话说得很好,那就是一个女人,如果要留住她的男人,最好的办法就是留住他的胃。

如果连饭都不会做,男人们在外面奔波了一天,回来面对厨房黑灯瞎火的,换了任何一个人,恐怕都是会有想法的,除非是个傻瓜。

满满的一碗快餐面,就被我三下五除二搞定了,吃饱之后,我又恢复了满血状态,身上的瞌睡虫全部都不见了,我终于心满意足地又重新回到桌面前坐下。

第一眼就看到杨默给我的那个日记本,我这才意识到接下来要干的事情,就是在睡觉之前翻一翻,看看里面到底有没有可以参考的案例。

在抽屉里翻了半天,我终于找到一把快生锈的裁纸刀,然后小心翼翼的剪开牛皮纸,露出了日记本的红色塑料封面,我闻到一股流年的气息,塑料封面上面大大的五角星,使得我意识到和我刚才梦里的那本日记本完全不同。

我有些后悔了,刚才在梦里只知道看那张A4纸,却不知道看那里面到底有些什么内容。

和梦里不同的是,这本红色日记本,里面并没有夹带任何纸张,而是一本公安人员的工作日志,只不过是私人用来使用的,并没有交公。

上面也没有“赠杨默惠存”之类的字句,扉页干干净净的,一个字都没有。

这倒使我有些意外,不过其实仔细想起来也并不感到意外,因为作为工作日志,是不用拖泥带水写了些家常的,而是记录了一些真实案例的具体的情况。

在没有手机或者手机没有普及的年代,这种纸质的日记本,是最好的工作辅助用具。

记得我以前在大学读书的时候,就有过记日记的习惯,当然说起来其实算得上是做笔记,可惜在后来大学毕业的时候,因为东西太多,就把那些学习笔记当废纸扔掉了,现在想起来真的是后悔莫及。

俗话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看来我以后在工作和学习的过程中也要继续记笔记才行。

当我打开这本红色日记本的第一页,我不由得呆住了,因为我分明看到了上面的时间,和我梦里的时间基本上是一致的,第一页的时间是写的,1984年10月1日。

但那个时候我才一岁,刚过生日不久,那年的国庆节,在伟大首都北京举行了一场盛大的阅兵式,这是我们国家建国35周年的阅兵式,其重大意义是那场十年浩劫之后的第一场阅兵式,也是对改革开放的初期检验。

从笔迹上来看,因为使用的是圆珠笔,字面上已经有些模糊了,不过经过仔细辨认,并不妨碍我阅读。

咱们北宁市,在上世纪80年代的时候,还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县城,那个时候叫北宁县。

在上世纪90年代的时候,就成了县级市,前几年又升级为地级市。

跳过了日期,看到日记的标题写道:何家村杀人碎尸案。

看到这里,我不由得一怔,这个何家村不就是北林市郊区的一个小小的山沟吗?!记得这一带,老百姓在近十年来,个个都发了大财,因为在王家沟的深山里,发现了金矿。

因此,这里最近这些年来,非法采矿的人员越来越多,而且有些采矿人员带有黑社会色彩,治安状况堪忧。

不过,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那些黑社会采矿人员,并没有能够把控,黄金采矿点,而且也没有出现人员死亡的案例,只是偶尔听说过有打架斗殴的,不过当地的派出所自己就搞定了,就没有通过上一级的公安机关出面摆平事态。

没想到这里在几十年前曾经发生过一起杀人碎尸案,这在当时来说可是个很大的案子,因为在那种物质条件极度匮乏的年代,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比现在要纯一些。

也就是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会那么事事都讲钱,如果没有钱的话,那什么事情都干不了。

这种淳朴的状态,也许在我们国家以后再也不会有了。

我看完这起案例之后,开始陷入了思索,因为这个本子里面,记载的基本都是一些悬案,也就是说,至今还没有侦破。

这起案子我曾经听说过的,就是当时的公安人员,因为迫于各方面的压力,没有经过严密的调查,查到的那个人,最后并没有押赴刑场执行枪决,只是给他判了个死缓,缓期三年执行。

谁知道被关押两年之后,这个人在一次放风的过程中,成功的越狱了,到今天还没有被抓到。

这件事情成了北宁市公安系统的一个污点,但凡知道这件事情的人,在公开场合下都会绝口不提,因为说出来没有面子。

据说当时公安系统的负责人,过了一两年就被换岗了,这件事情也就渐渐的退出了社会公众的视线。

以至于在后来的时候,在本地公安系统,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一旦发生人员死亡的刑事案件,就一定要经过缜密的侦查,得到可信的各类证据,才能够最终结案。

我曾经听杨默说起过,在他的上一任陈大队长任职期间,因为结案率很高,曾经获得过公安部的嘉奖,陈大队长本人也曾经上过中央电视台,在当时的全国各地确实风光了一把。

今天在这里演讲,明天到那里介绍经验,全国各地到处走,只可惜当时没有像现在一样,不管是演讲还是介绍经验,都会有丰厚的物质报偿,那个时候纯粹是尽义务而已。

不过不管怎么讲,被万众瞩目的感觉还是很不错的,以至于那位陈大队长在他的领导面前说话都是牛逼轰轰的,所以可能因为某种关系,他的职位在后来就一直没有提升过,以至于到后来一直到退休,还是呆在原来的岗位没有变过。

没想到我在这里会看到当时对这起杀人碎尸案的第一手原始资料。

看完这本案例之后,我猛地想起杨默要我赶快复印一份,再把原件还给他。

想到明天有一天的课,白天根本就没有时间到外面复印,何不现在利用这点时间,到学校外面的复印店复印一份,然后快递给他算了。

像复印店这种地方,在晚上的生意是最红火的,因此我根本就不担心不能复印。

想到这里,我走进洗手间,决定先洗一把脸,然后再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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